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 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7-04 09:59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

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2023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吕骁祺,联系方式:0592-2896517)

2023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标国家“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在“双碳”背景下,按照“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巩固分类投放实效,持续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促进低值可回收物资资源化利用,持续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确保厦门垃圾分类工作持续领跑全国。

  一、提升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积极贯彻落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把垃圾分类工作融入到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当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锚定目标,以钉钉子精神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各级主管部门要凝聚思想共识,精心组织推进,发挥党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领机制,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亲自推动一次垃圾分类工作。

  二、细化管理职责

  始终坚持垃圾分类是“一把手工程”不改变,年初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路线图和计划表,年终有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样本”。积极参与优秀案例评选,开展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重点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等遴选推选活动。垃圾分类知易行难,贵在坚持,各单位要真正落实《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措施》责任分工,细化内部职责分工,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零死角、零扯皮,让垃圾分类制度长效化。

  三、推进源头减量

  结合《厦门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实施方案》,以倡导绿色生活、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和无纸化办公,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可循环利用的办公用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设备,持续推动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全面贯彻执行国管局《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不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以及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膜)等替代产品。

  四、做好循环利用

  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完善公共机构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对产生的电子废弃物、废旧家具进行集中规范回收处理,尽量修复使用,盘活闲置家具家电的使用价值,减少资源浪费,节约采购经费。助力厦门垃圾分类步入“资源化”阶段,大力开展“低值可回收物”的品类宣传及分类落实。

  五、制止餐饮浪费

  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出发,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表率作用,带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建立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组织团体活动用餐及食堂供餐,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规模和用餐标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做餐,精细适量配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提升菜品质量,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用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对有浪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六、深化宣传教育

  通过内宣和外宣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平面和立体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做好“光盘行动”等公益宣传,持续营造垃圾分类学习教育的良好氛围。利用节能宣传周、粮食安全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活动契机,多措并举,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强化宣传报道。用好微信公众号、各类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适时发布大家喜闻乐见的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让垃圾分类成为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

  七、开展志愿服务

  将垃圾分类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和完善志愿服务活动的引导机制,广泛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的活动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利用党员“双报到”,联合街道(镇)、社区(村)等基层党组织每月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等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覆盖面,努力营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扩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影响力。

  八、强化考评监督

  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制度,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垃分办开展检查督查和日常暗访,每季度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1次垃圾分类考评,年度考评全覆盖,纳入市垃分办考评成绩。加强案例公示,提升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发挥考评、执法“指挥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方责任,市直各机关每月要对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全要素考评。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安排专人整理完善垃圾分类相关作业台账,动态记录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妥善保存考评佐证材料。市直各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要按照住建部更新的信息填报表格(详见附件1、2、3)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于每月22日前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xmggjn@xm.gov.cn,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请各单位严格落实。

  附件:1.公共机构基础台账表

  2.公共机构主题宣传活动信息表

  3.党员和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信息清单

  4.2023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表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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