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获“绿色交通城市”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6-06-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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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近日,交通运输部通报绿色交通示范项目考核验收结果,厦门从 27 个试点城市中脱颖而出,获得“绿色交通城市”荣誉称号,获得该荣誉的还有重庆、杭州、北京、无锡、武汉。

  2012年以来,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下,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绿色交通省(城市、公路、港口)等绿色交通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统一部署下,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局、公交集团等11家单位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落在了实处。

  在出租车方面,从2013年开始,我市将汽油单燃料出租车全部改造成CNG、汽油双燃料出租车,近年来更是大力推广纯电动出租车。(信息来源:厦门文明网)

  公路建设也有节能减排举措。根据厦门公路隧道多的特点,市公路部门对成功大道隧道群、环岛干道隧道群等11座隧道的照明灯等进行改造,将原来装设的金卤灯、荧光灯、高压钠灯更换为新一代高效绿色节能的LED隧道灯。每年节约标准煤5606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3974吨。

  另外,道路、码头等交通照明设施也变得更“绿色”:充分利用新能源照明装置,改造交通节能照明灯具1万多盏,建成路灯智能化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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