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3-06-00-2016-004 | 主题分类 | 本局文件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 | 厦管〔2016〕27号 |
标 题: | 关于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79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民参与节能低碳活动的社会氛围,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节能办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厦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全市各公共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美丽厦门 共同缔造”为主旨,以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引领社会风尚,广泛动员参与节能降碳。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6月12日至18日
(二)市直机关、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
1.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这个主题,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网、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开展节能咨询、节能展览和节能知识讲座等活动,普及节能常识,弘扬生态文化。要紧密结合“美丽厦门 共同缔造”这个主旨,深入宣讲文明厦门、宜居厦门、幸福厦门的规划与成就,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厦门的主人翁责任感。
2.“节能绿色”倡议活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发出倡议书,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张纸、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粒粮、节约每一滴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做好表率。
3.“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4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市、区各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取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短缺的危机感和节能绿色的使命感。
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我市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典型事迹。
5.印制节能宣传画。我局将印制节能宣传画向市直机关发放,请各单位到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领取。地址:市行政中心中楼204室。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节能宣传画电子版,印发所属区各公共机构。
三、有关要求
1.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市直单位和各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市节能办及我局等有关部门将于6月12日9:00~17:00在市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节能宣传周启动日”活动。市直各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宣传教育活动。
3.市直、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培养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节俭节约习惯和提高节约能源资源的认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市直相关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节能宣传活动的文字材料或图片资料发送到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邮箱(xmggjn@xm.gov.cn)。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市直各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6月23日之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处,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成效将作为今年市直各部门、各区节能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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