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ull-XM00143-06-00-2020-002 | 主题分类 | 本局文件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 文 号 | 厦管〔2020〕22 号 |
标 题: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节约型机关 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节约型机关 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节约型机关 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 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 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 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机管综〔2020〕 41 号)要求,现将《厦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2020 年 6 月 18 日
厦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 发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机管综〔2020〕41 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发挥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 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 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 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 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干部职工养成 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 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底,30%以上的市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20%以上的区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到 2021 年底,50%以上的市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40%以上的区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到 2022 年底,80%以上的市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70%以上的区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二、创建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暂不包含街道、乡镇、派出所)。 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 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创建对象以独立法人单位为主体。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 确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 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 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 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 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 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 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等绿色产品,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 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优先采购新能源 汽车。
(三)严格生活垃圾分类。深入落实《垃圾分类“厦门 模式”升级版指标》,按照《2020 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 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全面落实强制分类无死角,源 头减量无盲区,示范创建全覆盖,部门统抓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0 年底前, 全市公共机构全额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引领我市垃圾分 类工作走在全国最前列。
(四)开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 例》等节能法律法规。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新闻 媒体、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节约 能源资源,弘扬勤俭节约美德”“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等为主题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宣传。 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方式,将节能、节水、垃圾 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市直 各主管部门、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各主管部门) 组织对本系统(单位)、本区创建对象全面调查摸底,根据 各单位节能工作发展情况和创建指标任务,按比例分阶段地 确立各年度创建对象,研究部署本系统创建实施方案,明确 责任人,搞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培训,在干部职工中迅速掀起 重视创建、参与创建、成功创建的热潮。各部门将所辖创建 单位的名称、类别、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以及创建实施方 案等信息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节能宣传周期间,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各主管部门节能管理人员进行研究部署和宣传培训。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 年 7 月--2022 年 12 月)。 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本系统(单位)、本区坚持不懈开展 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一)申报及自评
鉴于今年上级部署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主管部 门应本着先易后难、持续推进的原则,先推荐节能基础扎实、 各项节能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作为第一批创建对象,指导创 建对象填写《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 1), 对照《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详见附件 2)自评 打分。2020 年申报及自评工作于 7 月 15 日前完成,随后两年每年于当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
(二)初审及核查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创建申报表、自评表报送其主管部门初审后,符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的,于 2020 年 7月 31 日前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随后两年每年于当年 1月 31 日前完成初审及报备。
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创建申报表和自评表先报送 其主管部门初审后,再报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把关, 符合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的,2020 年 7 月 31 日前由区机关事务部门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随后两年每年于当年 1月 31 日前完成初审及报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全市申报单位的创建申报表、自评表汇总后,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单位经整改完成后再行 复核。核查通过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包括:各创建单位上年度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 积能耗、人均水耗,本单位编制、工作职责、能耗财务凭证或相关证明;对照《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所列的评 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长期有效的制度文件外,各项 证明材料均为近一年的工作情况)。合署办公的党政机关由所 在物业主管部门提供年度用能凭证。
(三)抽查及备案 各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对本系统、本区节约型机关创建
情况进行抽查,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将本年度本系统、本区 创建总体情况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市机关事务管理 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市创建情况进行调研和抽查。
第三阶段:评价阶段(2021 年 1 月--2023 年 1 月)。最 近 3 年内,每年 1 月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 对全省上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评 价结果报经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后,由省机关事务管理 局会同省有关部门予以公布。对未按规定时限、计划完成节 能部门下达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年度 节能指标的,违反规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的,省机关事务管 理局将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 的予以通报。为掌握情况、迎接考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对全市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实地审核评价。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十九大作 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是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近三年节能工作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党 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 时间工作的重点,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带来的困难,加强组 织领导,分解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落实责任要求,确 保本系统(单位)、本区如期完成 2020-2022 年各年度创建 指标任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指导 推进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市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指导本 级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区机关事务 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指导推进本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级 党政机关要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各级机关事务、发改、 财政、宣传等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对 创建工作给予资金保障,确保到 2022 年底,80%以上的市属 党政机关、70%以上的区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加强监督审核。各级党政机关、各区机关事务管 理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单位)、本区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 督检查,定期开展核查和评价,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进度。对未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任务的,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对创 建工作的实地抽查和审核通报,并将市直单位、各区创建工 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和生态文明责任考核体系。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级主管部门要利用媒体, 借力载体,挖掘本系统(单位)、本区先进典型,加强总结 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人 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支持的工作氛围,推动工作整体提 升。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 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联 系 人 : 黄 琳 琳 , 电 话 : 2896521 , 邮 箱 : xmggjn@xm.gov.cn )
附件:1.《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申报表》 2.《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自评表、
审核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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