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3-06-00-2022-001 | 主题分类 | 本局文件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 | 厦管〔2022〕34号 |
标 题: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市直各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2022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2022年厦门市公共机构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按照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的垃圾分类工作总要求,固强补弱、查缺补漏,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垃圾分类工作继续走在全国最前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各级公共机构要始终坚持垃圾分类是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不改变、保持高位推进不放松、健全长效机制不含糊、部门通力协作不懈怠、“小手拉大手”活动不间断、严格考评执法不手软、分类体系配套不梗阻、垃圾源头减量不偏向、资源化利用不变通等九条底线,继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部门)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垃圾分类专题会议或开展一次调研,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本单位(部门)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各级公共机构要结合节能宣传周、粮食安全宣传周、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定期策划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宣传重点,多渠道、立体式深化对内、对外宣传报道,注重正面引导,适度反面曝光,不断提炼典型经验,形成深化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保持垃圾分类宣传热度不退、氛围不淡。要做好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培训解读,确保干部职工应知尽知、应分尽分,倡导垃圾分类新时尚。
三、持续推行志愿服务和党建引领
各级公共机构要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爱心厦门建设,按照“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要求,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强化党建引领,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思路,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单位考评体系、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发挥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示范带动效应,引领全社会将分类意识转化为行动自觉,努力营造“志愿服务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推动垃圾源头减量
各级公共机构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对产生的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规范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建立“公物仓”,对废旧办公家具实行集中管理、修复使用,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者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办公家具不得随意报废处理,应当通过调剂、交易、捐赠等方式物尽其用,减少资源浪费;确经科学评估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交由有资质的机构统一回收处置。
五、持续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内部食堂等供餐机构要加强对食材食品的计划采购、物流存储、清洗保管、加工供应等各环节全过程止损降耗管理,提高烹饪水平,推行“小份饭菜”“剩菜打包”等措施,杜绝“做出来的饭菜没人吃、没法吃、吃不完”等浪费现象。就餐人员要践行“按需取餐”“光盘行动”等反对食品浪费行动,文明就餐,节约惜福,以自身行动落实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通报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建立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统筹安排资金,建设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和绿色食堂试点项目。
六、持续优化全流程管理
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健全各类垃圾各个环节的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出台各环节操作标准及考核机制,坚决杜绝“不分乱投、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市垃圾分类办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对混装混运行为顶格处理,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和作业人员责任。要积极融入错峰直运体系,协调制定合理收运时间,加强接驳点管理,防止收运扰民现象。要进一步优化垃圾投放点位设置,加强投放点位和分类桶清洗、消杀、维护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洗手池、消毒液、除臭等设施,确保投放点位和分类桶洁净、整齐、不满溢,改善投放环境。
七、持续强化考核考评
市垃圾分类办组建联合考评组和专项执法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禁区、无死角、全要素考评,建立健全全链条、全覆盖执法机制,加大对执法典型案例的媒体通报力度,季度考评排名后两名的考评对象应向市垃分办和主管单位提交书面反思报告。各级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要求,建立健全行业考评长效机制,每季度对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所辖行业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全要素考评,并向市垃分办通报成绩和排名。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标准要求,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安排专人整理完善垃圾分类相关作业台账,动态记录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妥善保存考评佐证材料。其中市直各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要按照住建部更新的信息填报表格(详见附件1、2、3)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于每月22日前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xmggjn@xm.gov.cn,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体系,请各单位严格落实。(联系人:吕骁祺,联系电话:2896517)。
附件:1.公共机构基础台账表
2.公共机构主题宣传活动信息表
3.党员和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信息清单
4.2022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表
附件1
公共机构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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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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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名 |
垃圾分类公共机构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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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数量 |
参与垃圾分类机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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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作业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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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名 |
街道 |
机构名称 |
说明 |
公共机构作业完成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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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名 |
可回收物 |
餐厨垃圾 |
有害垃圾 |
其他垃圾 |
本月生活垃圾产生总量(吨) |
垃圾量(吨) |
垃圾量(吨) |
垃圾量(吨) |
垃圾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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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垃圾量为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垃圾产生量总和 |
附件2
主题活动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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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名 |
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 |
照片 |
**区 |
单位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5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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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汇总填报。 |
附件3
党员和领导干部实施垃圾分类信息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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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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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名 |
活动内容(包含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名称、活动内容等详细信息) |
备注 |
**区 |
单位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50字左右) |
每一个活动都要有相应的活动通知或活动记录,活动通知或记录以word形式作为附件上报 |
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汇总填报。 |
附件4
2022年厦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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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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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目 |
考评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1 |
组织管理 |
16 |
成立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每月召开一次垃圾分类专题会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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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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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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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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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组织1次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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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2日按要求向市机关事务局报送住建部信息填报表格,内容不缺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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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检查考评 |
6 |
建立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考评细则 |
3 |
||
每季度对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开展检查考评并公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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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引导 |
15 |
垃圾分类指南四分类简介完整,分类图标的颜色、标识正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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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内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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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分类投放布局引导图及收运时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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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投诉电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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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分类垃圾收运单位、联系(预约)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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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责任区域内分类责任人、保洁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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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施配备 |
10 |
每个大院(大楼)至少配置1个有害垃圾桶、1个玻璃陶瓷回收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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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点设置不少于两类分类垃圾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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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分类颜色或标识符合规范(标识清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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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点垃圾不落地,垃圾桶干净、无破损(配件无缺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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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点垃圾桶密闭、数量(容量)充足,无垃圾满溢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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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制分类 |
30 |
禁止对分类垃圾混收混运,检查中发现扣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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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内无混杂垃圾得满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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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内混杂垃圾分别占比10%以内,为分类准确率较好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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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内混杂垃圾分别占比20%以内,为分类准确率一般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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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内明显无分类,为分类准确率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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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减量化 |
23 |
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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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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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电子化办公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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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可循环利用办公用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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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食堂落实“光盘行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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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垃圾分类直运系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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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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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垃圾堆肥处理或单独收运处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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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垃圾单独堆放收运处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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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分项 |
5 |
设立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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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工作有创新举措或经验做法在全市及以上范围推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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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负向分 |
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被暗访扣分(94-90扣1分、89-85扣3分、85以下扣5分,依次数累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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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或所辖行业被媒体或市民举报曝光(5分/次)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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