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3-09-00-2011-004 主题分类 其他事项
发布机构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 厦管党〔2011〕5号
标 题: 关于印发2011年度党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1年度党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度党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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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管党〔2011〕5号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又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我局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建党90周年、纪念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为契机,以推进创先争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着力四个提升、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厦门市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理论武装,活化学习形式,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新提高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为抓手,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读书学习活动,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作为全年理论武装工作的主线,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培训、举办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的主题上来,统一到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市委确定的“推进五个着力、实现五个翻番、打造五个厦门”的奋斗目标上来。

  (二)以庆祝建党90周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党的建设与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为主题的“七个一”系列活动,即:组织一次党史专题报告会和党史知识竞赛、进行一次“重走红军路、缅怀英烈作奉献”考察学习活动、举行一次“党在我心中”重温入党誓词宣誓活动、召开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组织一次“我爱我的祖国”唱红歌比赛、举办一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文艺晚会、开展一次慰问“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激励广大党员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争创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0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献礼。

  (三)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开展“十分钟党课”活动,党组成员至少在所在支部和联系点分别上党课1次。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在职干部的在线学习。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把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科学发展素质能力作为培训的重点,使学习的效果在助推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的实践中得以充分体现。

  (四)以学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及市直机关的实施办法,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严格执行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和成果转化等各项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把改进学风贯穿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培训,充分发挥中心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讲学、述学、评学、考学、督学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支部建设,推进党内民主,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新活力

  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着力四个提升,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重点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健全党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方式,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激发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一是强化活动载体建设。积极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亮党员身份,树党员形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先进性意识,激发带领群众创先争优的动力。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陶冶志趣情操,提升精神境界,塑造健康心理,激发先锋作用。二是注重促进党员全面发展。各基层党组织在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关心党员的需求,做到既教育引导人,又关心尊重人,为广大党员提供思想关怀、生活关怀和人文关怀。继续做好退休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经常性考核考察工作,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考察,真正把能干事、真干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同志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强化和落实好“一岗双责”。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干部组织领导能力、协调创新能力和工作落实能力。

  (二)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作用。一是把“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作为目标,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以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为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培养与党性教育,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党组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大党员先锋岗创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建、与社区党组织共建力度,进一步建立发挥党员作用的新机制。三是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做到每月一活动、季度一交流、半年一检查、全年一总结,继续抓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重点环节。围绕“五个好”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到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为推动机关事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党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建立和完善党员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以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为目的,按照有计划、分层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重点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意见表达的渠道,广泛凝聚党员意愿和主张,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三是建立党务公开制度。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及时公开党的思想建设、组织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用等情况,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四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开展党组织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落实。下半年,将召开党建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基层党建活动经验做法。

  三、服务中心工作,发挥两个作用,着力创造服务发展新业绩

  机关事务党建工作要以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服务品牌等载体为抓手,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

  (一)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作表率,服务发展创佳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大局的实践中创先争优,在各项工作中都能听到党组织的声音,展示党组织的活力,体现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和动员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做创业的先锋、创新的典型和创优的模范,为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抓住工作重点,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围绕局中心工作与局党组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开展“三级联创”、“争创党员先锋岗”、“服务发展当模范”等活动,把服务局中心工作抓得更具体、更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机关事务各项工作中,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彰显党组织的先进性。

  (三)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各基层党组织按照“理念最新、态度最好、效率最高、程序最简、成本最低、队伍最廉”的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投入到创建机关事务服务品牌的活动中来,把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作为创建的着力点,做到创建规划围绕改进作风来完善,创建措施围绕提高效率效能来细化,创建活动围绕便民利民来组织,真正把服务品牌打造成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新纽带,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

  四、贯彻《廉政准则》,增强防变能力,全面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党风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廉洁、高效、公道、正派”的工作作风为目的,以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为根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预防工作。认真抓好三级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通过主要领导上党课,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五十二个标准”的规定;组织参观相关教育基地等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廉政中国》为主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组织收听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等相关内容的电影电视教育片,利用正反两面的典型和身边人和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说法,引以为鉴,警钟长鸣,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和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具体措施》和《中共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质量,大力推动党务公开、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养成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按规范化履职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环节,进一步坚持廉政风险防控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并重。扎实推进全局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对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聘请作风监督员,实行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机关事务工作尤其是重点岗位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有信必办、件件落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扩大查办案件的治本效果,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党群共建,打造和谐机关,实现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新突破

  群团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党群共建和创先争优的要求,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的作用,重视和加强关工委、离退联、老体协等社会组织工作,紧紧围绕文明创建活动标准,发挥优势,勇于探索,务实创新,富有成效地开展一系列特色工作和活动,造就一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机关事务工作队伍。

  (一)工会工作。按照工会“十五大”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扎实开展百人合唱团活动、岗位技能竞赛、建设“职工之家”等为载体的职工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职工文化和健康推进计划,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对口帮扶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重点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二)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为目标,以全市“团建机制年”活动为抓手,以“服务科学发展、展示青年风采”为统揽,以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岗位能手争创等符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切合基层需求、彰显青年特点的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三)妇女工作。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和妇女工作的发展变化和特点规律,团结带领局全体妇女在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巾帼志愿者宣导、妇女读书知识竞赛、干部职工子弟夏令营等活动,充分调动妇女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文明创建工作。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为主要内容,从建设和谐支部、和谐单位(处室)入手,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有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文明机关,做优秀公仆”等活动内涵,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创建措施,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协调地发展。在创建中,做到“四结合”,即与落实年度工作责任制相结合,与行风、政风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与日常工作学习相结合,把创建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努力以党内和谐带动系统和谐,以系统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实施“公仆爱心行动”系列工程,广泛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慈善同行,和谐共建”和文明督导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踊跃参与“金秋助学”、“春蕾计划”等群众性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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