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43-09-00-2016-001 主题分类 其他事项
发布机构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 厦管〔2016〕13号
标 题: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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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6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在印发你们。请各部门围绕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 年3 月3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机关事务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三条例一办法”,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质量效率,全面提升管理服务保障水平,为机关各项职能有序运转提供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紧密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1.高标准完成市重大经济社会活动车辆保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全市重大活动车辆保障方案,针对我市将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科学合理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做好9· 8投洽会、海峡论坛、文博会、G20副财长研讨会以及市两会等重大活动车辆保障工作。加强车辆安全检查,逐一核对车辆信息,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参与保障的驾驶员实行统一培训、统一形象、统一保障、统一考核,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2.认真做好财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做好2016年国库统一支付等各项财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更新财务软件,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财务保障单位部门预决算相关工作。做好市级资产清查后资产条形码管理工作,实现固定资产“一物、一卡、一条码”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推动我局资产管理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目标。认真落实公务卡决算制度,加强对财务保障单位的财务检查,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3.抓好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积极协调市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重点解决历史原因导致部分办公用房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分门别类提出相应措施和解决办法,实行“五统一”管理。按照中央、省和市推进会要求,继续抓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督查工作,指导和督促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建立台账明细,反复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反弹,确保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符合中央规定要求。

4.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规范公务车辆回场停放、定点停放和节假日期间的使用管理。联合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形成高压态势,推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更加规范。组织完成2017-2018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车定点维修管理,定期检查分析维修情况,有效降低违规保修率。继续协助有关部门更新淘汰执勤执法、特种专业公务黄标车,积极推广新能源公务车辆。

5.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规定》,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切实履行内保监管工作职责。以市行政中心和领导住宅小区为重点,加强安全保卫力量,强化生产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发挥智能访客登记管理系统的效能,切实发挥监控设备作用,不断提高技防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紧急疏散演练演习,切实提高反恐设备的备战能力和安保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关注轨道二号线施工动态,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导改、站点围栏等施工项目,最大限度降低对市行政中心日常办公影响。

6.高效推进基建维修项目。积极协调沟通使用部门和承建单位,在保证使用部门正常办公秩序的前提下,开展各种维修改造工作,确保基建项目正常进度。认真做好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改造、劳动力市场大厦停车楼建设、机构改革涉及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新调整办公用房维修等基建项目,满足相关部门正常办公需求。认真整理竣工项目档案资料,在分类汇总项目资料的基础上继续细化完善。做好自管公房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挂职干部临时住房管理工作。

7.扎实做好日常管理服务保障抓好市行政中心绿化美化、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开展消毒消杀和除“四害”工作。加强日常公务车辆服务保障,做好市领导下基层调研、抢险救灾等特殊用车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用车,以及机关上下班班车的车辆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水电、空调、电梯等动力保障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维护。不断挖掘、创新、丰富供应菜肴品种,努力提高机关食堂烹调水平和菜品质量。大力改进物业管理服务,按照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加强会场、会堂服务员招聘、培训和管理,认真做好全市各类会议活动的会务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文体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更新力度,做好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各类文体活动服务保障。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各种重要会议活动的印刷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省内设区市政府驻厦门办事机构的服务联系工作。

二、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

8.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车改办要求,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车改任务。制定出台新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重新确定市直各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组织做好取消车辆的调拨、报废、拍卖工作;构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的公务车服务平台,满足一般公务用车使用需求;妥善做好我局机关车队驾驶员分流安置工作。

9.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创新。全面评估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考核,编制规划“十三五”时期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日常宣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技改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力度。对各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

10.大力推进服务社会化改革。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取委托、公开招标、市场竞争等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大力推进机关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一般公务用车保障、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机关办公场所绿化养护和物业管理、机关餐饮服务、办公设备用品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等方面服务的社会化,提高服务保障专业化水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11.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工作。按照中央、省、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脱钩前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掌握脱钩单位资产情况,研究制定《厦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腾退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办法》。认真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清查腾退工作,严格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落实有偿使用办公用房相关政策。

三、强化党建工作,加强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1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巩固提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培养,提高班子成员能力和修养。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局务会等议事和决策的环节和程序,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须集体作出决策。班子成员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顾全大局,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问题整改工作。

13.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结合开展“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通过举办科级以上干部轮训班、处长讲坛、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大干部培训和职工岗位练兵力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选派5名科级以下干部到挂钩帮扶村蹲点,实行年轻干部传帮带制度,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成才。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热情服务、善于保障、吃苦奉献、勤政廉政的服务型机关事务工作队伍。

14.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坚持“四个到一线”,落实“四下基层”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马上就办和治庸问责力度,大力整治庸懒散奢和庸作为、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推进绩效指标量化考核,定期检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有效推动效能工作整体提升。改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机关干部职工办事。

1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牢固树立“一个观念、两个意识”,强化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落实中纪委“三个严禁”要求和“十个禁止”规定,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管钱、管物、管人、管工程、管采购的22个岗位一级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并提出监察建议,不断提高监督效能。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落实执纪监督问责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在机关事务队伍中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政治意识。

四、抓好文明建设,构建先进机关后勤文化

16.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投入省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我局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继续开展“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十佳员工”、“优秀员工”、“文明车驾驶员”等考核评比活动,营造“赶、学、比、超”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文明创建“五个一”(一队、一堂、一桌、一网、一牌)工程,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交通文明督导、爱心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市工青妇组织的联系,拓宽文明创建活动形式,丰富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17.积极开展双拥共建、结对帮扶活动。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在美丽厦门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走访慰问共建单位驻军、翔安区同心儿童院等挂钩单位。扎实做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党员到村居,服务进万家”活动和扶贫济困工作,继续做好与同安区汀溪镇造水村、堤内村的结对帮扶工作,抓好思明区营平社区、厦港街道南华社区4050人群的就业帮困活动,努力帮助困难干部职工、双拥共建单位、结对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

18.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支持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履行职责,发挥好群团组织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积极维护工会会员合法权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组织开展局系统趣味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生活,增进干部职工交流。组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影响力,发挥好突击队作用。进一步做好关心老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政策待遇,定期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丰富老同志退休生活。组织开展“后勤保障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服务对象、义务监督员,观摩各类技术比武竞赛活动,展示后勤保障队伍良好形象。

五、加强建章立制,提高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水平

19.深入宣传贯彻“三条例一办法”。要通过会议、简报、刊物、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增强机关事务法规影响力。要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分期分批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人员进行轮训。要把学习贯彻三条例一办法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结合,与不断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切实将三条例一办法真正执行到位。

20.做好《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立法调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配合市法制局抓紧抓好立法课题调研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草拟《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保完成2016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备选项目的立法任务,推进我市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建设。

21.健全完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完善财务保障、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安全保卫、绿化美化、爱国卫生、设备管理、水电报修、会务服务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建立一套完整配套、规范可行的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促进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为市直机关各项职能有序运转、加快建设美丽厦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顺利完成各项重点保障任务

坚持围绕中心,高举服务大旗,靠前协调、主动保障,狠抓工作落实,顺利完成各项服务保障任务。一是圆满完成市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保障任务。先后完成第七届海峡论坛、2015年厦门国际贸易洽谈会、市两会等全市重大社会经济活动的车辆、会务服务保障任务,保障质量进一步提升。共征集保障车辆830辆、驾驶员830名,先后为国家部委领导、对口接待单位,全球知名企业总裁、跨国公司主管、外国与会嘉宾提供用车服务保障1.8万余人次,安全行车33万公里无事故,获得国内外嘉宾的一致好评。二是扎实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组织召开全市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加大推进清理整改力度。先后4次组织现场督促检查,对市直机关144家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监督检查。截至201512月底,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共清理整改 49497平方米 ,收回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3828平方米 ,企业占用办公用房全部收回。目前,除市直党政机关 640平方米 因房屋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已按中央文件精神建立待整改台账制度外,均已清理整改完毕。三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办公用房调整分配工作。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积极与机构改革涉及单位进行沟通,主动征求意见,反复进行商讨,拟定分配方案,并按计划逐个单位分配调整。目前,已完成15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调配工作。四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加强公务车辆回场管理。与市纪检监察、市直机关纪工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先后14次对84家单位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密集报道,形成高压态势,不断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编制和标准做好公务车辆挂牌、报废和租用审批,有效保障各单位工作运转。积极做好公务黄标车处置工作,共收缴处置公务黄标车818辆。对所有收缴车辆实行集中封存停放管理,严格落实存放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车辆安全。五是积极维护市行政中心安全稳定。配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出台《厦门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规定》,加强大院日常管理,规范大院人员车辆进出秩序。不断提升大院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反恐防暴体系,投入289.48万元进行市行政中心安防提升改造。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反恐、消防演练,有效提高市行政中心安防工作水平。加强市行政中心周边行车高峰时段的交通管理和疏导,有效解决市行政中心大门前人行道通行安全问题。六是切实做好财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财务保障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及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组织对局系统及13家财务保障单位进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占全部财务保障单位的65%,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200%,较好完成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任务。201520个财务保障单位“三公”经费开支合计727万元,“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比上一年压缩173万元,总体下降19%,开支总额控制在2015年部门预算780万元额度内,节约当年预算资金53万元。七是全面做好基建、办公用房维修及来厦挂职干部临时周转住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力大厦停车楼、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已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工程款拨付、竣工资料整理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规范、资料完善。完成各项办公用房改造、维修工程83项,保障了市直机关办公用房正常使用需求。及时办理挂职干部临时住房房源调拨和房屋产权登记,根据需要进行简单维修和必要的用品配置,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工作,保证挂职干部临时住房的正常使用。八是认真做好其它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加大对市行政中心大院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定期对办公楼和户外环境喷撒杀虫气雾,从源头上杜绝“四害”滋生。注重加强水电、动力设备、体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改造,认真细致地做好物业管理、会场服务、卫生保洁、文体活动等日常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改进管理模式,丰富菜肴品种,提高菜品质量,努力提升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质量。注重安全保密,积极为全市党政机关提供优质的印刷服务。认真做好省内设区市驻厦办事机构归口管理交接工作,推动驻厦办事机构管理规范化。

二、扎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

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深入进行后勤管理服务保障调查研究,有力推动公车制度改革、节约型机关建设、服务社会化等重点、难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省车改办要求,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我局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科学安排、精心筹划,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车改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调研学习,拟定《厦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初案)和《厦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初案)等,为做好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各项准备。二是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2015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对我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及“十三五”规划进行摸底、调研。对全市1088家公共机构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会审,全年完成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的预定目标。做好第二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及验收工作,5家创建单位通过国家和省局实地复核,市公安局、海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省24个接受国家复检验收的单位中分获总分第一名和第二名。组织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发放节能宣传图片7000多张,节能、节水温馨提示标识共6500份,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全面深化服务社会化改革。进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投入24万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由社会力量承担市行政中心及东区绿化养护管理,提升了绿化工作的专业管理水平。多举措并行,通过采取委托厂家、市场竞争等方式,推进市行政中心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和电梯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购买专业机构服务,定期对维保单位进行技术能力审核,确保维保单位符合资质,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6月份以来,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在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突出主题、聚焦问题、解决问题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4个专题学习研讨,局领导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5次,25名处级以上干部分4批进行了研讨交流发言,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赴东山进行谷文昌精神现场教学活动。坚持发扬民主,主动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党员群众等方面意见,共征集到10个方面27条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各自认领,联系自身职责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从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注重加强机关事务工作队伍建设。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培训,组织40名同志参加国管局、清华大学第三期节能远程培训,推荐6名处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观摩、开展培训和以老带新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举办了市、区机关食堂特色菜肴交流活动,提高了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水平。关心干部职工成长进步,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大胆选拔任用到管理岗位,激发队伍潜在活力。注重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对党支部指导帮促,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年发展党员4名,转正4名预备党员,群众反映良好。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局党组负总责,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执纪问责。不断完善全局132个主要工作岗位的237个风险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22个一级风险点的重点监督,组织开展自查自评,提高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局系统科级以上干部50人次到市廉政宣传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每月一课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组织学习教育和开展座谈讨论24专题党课教育2场。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政治意识。

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紧密联系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文明车驾驶员”、“十佳员工”等系列评比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机关食堂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失物招领箱,每月开展服务之星和最佳菜肴评比,不定期举行市、区机关食堂特色菜肴交流活动;机关车队做到文明驾驶,严守交规,礼让行人,全年累计调度车辆4.7万台次,安全行车约260万公里;会堂会场做到微笑服务,热情细致,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形象;组织局系统趣味运动会,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协作精神和活力。二是扎实开展双拥共建、结对帮扶活动。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示范带头作用,春节和“八一”期间,积极走访慰问共建单位驻军,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局机关党委与同安区汀溪镇造水村、局工会与翔安区同心慈善会结对帮扶,各个支部也分别牵手帮扶一名困难群众家庭,定期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全年组织开展各种“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捐款累计16万余元,对各类困难党员干部职工家庭慰问和帮扶近20万元,营造了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认真抓好文明创建“五个一”工程建设,坚持每月举办“道德讲堂”,组建了文明交通、关心帮扶、网络文明传播、春运服务等四个志愿者服务队等在局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志愿者前往集美区爱欣老年公寓、同安区军营村、翔安区同心儿童院等,开展志愿服务和关爱慰问活动,受到服务对象广泛好评。全年组织1505人次参加文明交通督导,义务献血 180人次,配合各级文明网开展文明传播活动,先后发表微博、博客143篇。

2015 年度工作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形势研判不够。破解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还缺乏新思维、新思路,特别是中央两个《条例》和一系列规定出台后,对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节约型机关及服务型政府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如何适应变化,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细化举措,还不能完全适应和跟上形势发展的变化。二是管理服务保障职能发展不平衡。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受客观因素影响,还有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到位。服务对象对大院人员车辆进出、办事停车、机关食堂就餐保障等工作的满意率还不高。三是部分干部职工能力水平不高,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强。一些干部职工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工作标准不高,办事效率较低,专业知识不强等。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针对问题和不足抓好研究整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管理服务保障质量和水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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