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围绕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厦门市机关事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新时代大局,对标新发展理念,以“治理法治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机构职能化、手段信息化、评价绩效化”为方向,推进管理创新,完善制度标准,补齐服务短板,增强保障能力,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新局面、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力做好各项重大活动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总结提升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车辆保障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多方筹措征集机制、综合统筹协调指挥机制、车辆运行监管机制、优质服务保障机制”等重大活动车辆保障“四个机制”,加强日常演练,固化工作流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9.8”投洽会、海峡论坛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车辆和驾驶员征集、驾驶员培训、车辆保障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二)优化集中管理方式,规范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管理、产权统一登记、办公用房统一调配。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摸底调查工作并建立信息库进行动态化管理;提高工作主动性,扩大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督查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盲点。抓好全市经营性事业单位占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公共设施及办公用房的维修及日常管理;主动贴近需求,有序做好自管公房和挂职干部临时住房的日常维护、服务、保障等。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出行成本。稳妥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重点做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单位车改成果巩固工作。积极协助省部属单位做好涉改非保留车辆的处置工作,有效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严格把关车辆更新配备审批工作,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针对车改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市直各单位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车改办“六个不得”要求,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按照“全省一张网”的要求,完善我市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不断满足市、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车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固定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浪费。进一步完善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采购配备办公设施设备。针对办公设施设备“管、用”分离问题,推行利用二维码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探索盘活闲置资产的有效方式,推动闲置废旧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充分利用、合理处置,防止固定资产贬值浪费。
(五)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加强财务内部审计管理,落实一级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度。着力规范局系统内部年度采购项目管理,组织梳理内部采购项目,探索采用引入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内部采购和建立专家库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内部采购效率及科学化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做好厦门会晤资金结余管理,及时有效完成厦门会晤固定资产处置。
(六)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发挥我市公共机构在建设新时代“五大发展”示范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实施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办公方式,推行绿色保障模式,实现公共机构资源全面节约。加强实地指导,推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会堂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等12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迎接国家、省级创建单位评价验收。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既有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节能改造。加强市直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取得带头示范效应。
二、强化统筹、增强服务,提升机关干部职工获得感
(一)主动贴近服务需求,抓好公务人员租赁集体宿舍相关工作。总结前两批名公务人员申请集体宿舍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集体宿舍申请、选房、入住等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干部单位分散、工作量大等情况,争取市信息中心和软件开发公司的技术支持,开发建设集体宿舍选房及管理系统,为公务人员申请集体宿舍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二)坚持服务管理并重,持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围绕打造星级服务品牌,继续分批组织厨师到我市大型饭店酒店跟班学习、定期开展厨艺交流竞赛活动、分期组织厨师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烹饪水平、优化餐食结构、增强供餐能力、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广大干部用餐需求,圆满完成公务接待和应急保障等用餐需求。加强对市直部门自办食堂、委托餐饮企业经营食堂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和调研工作,及时收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餐饮综合保障水平。根据食品生产安全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创新服务方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智慧餐盘”工程建设。
(三)充分挖掘保障资源,提高公务出行保障能力。强化公务车辆统筹调度,做好市四套班子领导下基层调研、抢险救灾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全市重大片区指挥部等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市行政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劳动力大厦等机关班车日常车辆调度和统筹管理,确保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保障到位。主动对接市公交集团网约车平台,推动“掌上行”增加车辆和人员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务出行保障能力。逐步完善集中办公区域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停车管理,进一步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有效缓解机关停车难问题。
(四)立足后勤保障职能,提升各项日常服务品质。做好市行政中心、人民会堂、团结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等办公场所的变配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电梯设备及物业服务管理、会务服务等工作。高标准实施人民会堂表决报到系统服务采购及有关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作,为保障重大会务活动提供可靠条件。定期组织开展市行政中心绿化美化、消毒消杀、保洁保养等工作;着力促进物业管理流程再造、作业流程调整,实现ISO9001:2015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换版。推动实现印刷设备升级,提高机关文印保障水平。增加投入,持续改善文体活动和巡诊医疗条件。
(五)落实综治目标责任,推进平安机关建设。进一步强化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指导市行政中心入驻单位落实综治目标责任,发挥群防群管作用,确保市行政中心安全。借鉴外地城市机关大院安保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安保队伍素质,进一步强化人防能力。实施市行政中心电动伸缩门改造项目,推进人车分流以及人员进出自动识别管理,进一步完善物防设施。实施市行政中心网络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技防水平。认真开展市行政中心用水、用电、用气等环节的排查及消防器材检测维护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开展市行政中心所有在岗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内部人员动态。严格审核发放市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确保车辆管控有效有序。
三、完善制度、优化效能,提高机关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效能。以“完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运行体系”为目标,根据《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对照省里制定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我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标准、流程。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效能建设。
(二)推进法治化建设,提升机关事务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及我省拟出台的《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结合厦门实际,研究修订我市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参照省局做法,积极争取单独设立政策法规处,配齐人员,更好地承担机关事务理论和政策研究、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及省内驻厦办事机构联系管理等职能。
(三)注重部门联动,强化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督导。 加大“1+X”专项督查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加强督查和问责,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办好局门户网站,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和工作信息交流,加强对市直部门和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提升我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党建引领、固本强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以及“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优化党员结构,加强党员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干部活动。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发展需要,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通过加大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培训教育等途径,提升机关事务工作人员的统筹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抓落实能力,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机关事务工作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和导向,最大程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统筹安排,做好专技等岗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局系统非在编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动力、物业、会务等业务保障能力。
(三)抓好意识形态和纪律作风建设,树立机关事务部门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分析会议,对局系统舆情态势、舆论热点问题、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等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评价办法,明确检查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通过系统学习、专家报告、党课等形式,组织开展理论宣传宣讲,加强舆论引导。认真落实《厦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办法》,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向,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推动机关事务各项任务的落实。
附件: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