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3-05-03-2019-001 | 主题分类 | 安全保卫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市行政中心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市行政中心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
市行政中心各单位(含东区):
为加强市行政中心(含东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规定》,切实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稳定。元旦、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稳定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安全形势分析和研判,从严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教育,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安排值班,并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坚持单位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制度,确保通信联络渠道畅通,管好自家门户。
二、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18〕65号)和市安委办《关于狠抓岁末年初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8〕193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应做好设施设备巡检,保证办公设备性能良好,杜绝和排除潜在安全隐患;组织内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纠治在消防通道和专用设备用房内堆放杂物,在办公室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电取暖等安全隐患,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加强防盗自查工作,保管好贵重物品,办公室无人时应锁好门窗;加强现金票证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审查报备制度。生产、后勤保障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用火、用电、用气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
三、落实保密相关规定。要加强涉密载体管理,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及时对涉密文件进行清理,废弃文件由我局保卫处通知驻大院武警中队统一集中销毁。
四、及时反馈情况。各单位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办(总值班室电话:2891111)、市政府办(总值班室电话:2891333)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2896265;保卫处电话:2896501)。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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