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3-05-01-2008-001 | 主题分类 | 办公用房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 | 厦管[2008]14号 |
标 题: | 关于加强市行政中心设备用房管理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市行政中心设备用房管理的通知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加强市行政中心设备用房管理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
市行政中心设备用房(包括管线间、新风机房、网络室)属专用工作间,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中心设备用房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行政中心三幢办公楼设备用房由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各有关单位不得占为它用。
二、2008年4月30日前,凡有占用的单位应自行清理,由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统一收回管理。
三、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将统一配置设备用房钥匙,悬挂有关标识,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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