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43-05-05-2015-001 | 主题分类 | 服务保障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 | 厦管〔2015〕42号 |
标 题: | 关于举办第四届市、区机关食堂特色菜肴及面点交流活动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举办第四届市、区机关食堂特色菜肴及面点交流活动的通知 |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举办第四届
市、区机关食堂特色菜肴及面点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加强市、区机关食堂厨艺交流,进一步挖掘厦门地方特色菜肴及面点,促进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经研究,定于6月下旬举办第四届市、区机关食堂特色菜肴及面点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下午14:30
(二)活动地点:湖里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童育才
第一副组长:翁国华
副组长:吴乾松、林 强、戴劲竺、陈暖阳、柯友汉、苏九届
主评委:童辉星
成 员:市直及各区机关食堂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与评比标准
(一)活动内容、要求
本次活动分团体(热菜)和个人(面点)两个部分。
团体:以每个机关食堂为代表队,各代表队在60分钟内按筵席十人量制作两道特色菜肴,另用尝碟盛两人量菜肴供评委品尝评分。两道菜肴分别为海鲜类菜肴和肉类菜肴,海鲜类菜肴原料要求为桂花鱼1条,重量不超过2斤;肉类菜肴原料要求为猪、牛、羊、鸡、鸭,烹调方法不限。
个人:以自愿报名的方式参加。参赛选手需在60分钟内制作两道10人量不同面团的面点,另用尝碟盛两人量面点供评委品尝评分。
(二)评比标准:每道菜肴、面点满分100分
1.创意与特色30分。要求菜品、面点设计和技艺体现传统或创新特色;
2.味感20分。要求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无邪味、糊味、腥膻味;
3.质感20分。要求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本菜肴、面点应有嫩、滑、爽、软、糯、烂、酥、脆等特点;
4.观感20分。要求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盛具与菜肴谐调;
5.营养卫生10分。要求生熟分开、营养配比合理,盛具、盘饰清洁卫生,不得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
(三)评分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判原则;
2.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每道菜肴、面点得分取平均分;
3.各代表队两道菜肴及个人两道面点的平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其他名次以此类推。
四、活动程序及规则
(一)活动程序
1.抽签定入场顺序;
2.选手按顺序带齐原、辅、调料及盛具、工具入场,并由监理员检录验料;
3.菜肴、面点制作完成后交给监理员送评;
4.活动结束时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好收尾工作,到指定地点集中等待评委点评;
5.各队自带的餐具在活动结束后自行领回。
(二)活动规则
1.鲜活原料的宰杀、放血、去毛、去皮、去壳、去内脏、洗涤等初加工可在场外提前进行,但不得动刀破坏原料的整形;
2.干料可提前涨发,茸料可提前加工;
3.在活动时间内不能完成的费工费火菜肴,可在场外加工成半成品带入;
4.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料,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的规定;
5.选手应提前15分钟入场,抽签确定顺序,不得迟到,应严格遵守活动场地规则,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团体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鼓励奖若干名,奖金200元。
个人奖项设置为: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鼓励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由各机关食堂组织报名,每个代表队推选2名选手参加,并于6月12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2896374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办公室。
(二)参加活动所用的原料、辅料、特殊调料、餐具、工具由选手自备。
(三)本次活动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协助提供场地、工具等其他活动需要的物品。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
主办单位: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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