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2 18:38

市直各单位有关部门,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发改部门:

  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公共机构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福建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3〕121号)文件,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机关类公共机构为独立办公单位的,应当获得“节约型机关”称号;集中办公区的,办公区内全部机关都应当获得“节约型机关”称号。学校、医院、其他类公共机构应当具备一定规模,年度能源消费原则上不低于500吨标准煤,适宜发挥示范作用。

  (二)近2年内能耗水平低于《福建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DB35/T 1951—2020)同类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引导值,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和碳排放指标。严格履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升采购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比例。

  (三)具有良好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基、础,制定完备的绿色低碳运行管理制度,采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手段,稳定运行并达到节能降碳效果。按照同类最优原则,遴选出的公共机构应为下列重点方向之一工作成效最突出的单位:

  1.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实现供暖、制冷、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全面电气化,无直接利用化石能源情况。

  2.可再生能源应用。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能源转换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均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

  3.绿色低碳建筑建设。实施建筑绿色低碳设计或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绿色低碳运行管理,达到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或二星级绿色建筑及以上标准。

  4.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建设智能化能源管控系统,实现建筑能耗和碳排放计量、监测、分析、预测,实现供暖、制冷、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集中监测控制和运行优化等功能。

  5.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近1年内,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中小型数据中心不超过1.5。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市直各单位、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泛组织动员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各公共机构申报单位应填写《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申报表》(附件1),对照《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评价表》(附件2)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申报及相关材料于11月8日前报送市直主管部门、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二)初选。市直主管部门、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条件,核查申报和评价情况,最多初选2家不同重点方向的公共机构,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附件3)、申报表、评价表、评价佐证材料(一式两份)等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推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重点、因地制宜、同类最优”的原则,进行实地察看、择优挑选,全市主要以机关、学校、医院等类型推荐3家公共机构,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专家评审、实地核查方式进行遴选并报国管局节能司,国管局、国家发改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及抽取部分推荐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最终确定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示范期为3年。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严格遴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切实遴选出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助力我市公共机构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附件:1.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申报表

  2.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评价表

  3.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表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黄琳琳,联系电话:2896521)

  

附件1

  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机关  □学校  □医院  □其他

  所属重点方向

  □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 □可再生能源应用

  □绿色低碳建筑建设   □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

  □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

  获得的荣誉称号

 

  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单位基本情况(含单位人员、业务、规模情况,是否节约型机关、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情况、能耗定额对标情况)、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情况及重点方向工作成效:

  (可附页,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申报单位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评价表

  单位(盖章):                      地区/部门(盖章):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自评

  得分

  复核

  得分

  一、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1.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10分)

  1.1 管理机构(3分)

  (1)明确分管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或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领导,得1分;

  (2)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1分;

  (3)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得1分。

   

  1.2 管理制度机制(7分)

  (1)制定节能降碳、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绿色消费以及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等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得2分;

  (2)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或年度计划,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

  (3)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得2分;

  (4)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部门或单位提出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1分;

   

  2.绿色办公(10分)

  2.1绿色办公环境营造(6分)

  (1)推行无纸化办公,得2分;

  (2)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2分;

  (3)张贴随手关灯、空调温度设定、设备节电、节约用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得2分。

   

  2.2绿色出行(4分)

  (1)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得2分;

  (2)实行公务用车能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得2分。

   

  3.生活垃圾分类(10分)

  3.1源头减量(3分)

  (1)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得1分;

  (2)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得1分;

  (3)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塑料用品,得1分;

   

  3.2分类投放(3分)

  (1)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得1分;

  (2)依据GB/T 19095,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得1分;

  (3)张贴生活分类投放指南,得1分;

   

  3.3分类收运(4分)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1分;

  (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1分;

  (3)餐厨垃圾根据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得1分;

  (4)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定期公示清运量,得1分;

   

  4.反食品浪费(4分)

  4.1食堂用餐(4分)

  (1)加强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到节约减损,得2分;

  (2)在用餐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得2分。

   

  5.节能相关证书、荣誉或表彰(6分)

  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绿色建筑、垃圾分类示范点、应用节能科技成果等

  (1)获得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绿色建筑、垃圾分类示范点、应用节能科技成果等荣誉,每项得2分,不超过6分。

   

  6.宣传教育(10分)

  6.1宣传引导(6分)

  (1)结合“世界环境日”“六五环境日”“世界粮食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得3分;

  (2)在新闻媒体或管理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得3分。

   

  6.2教育培训(4分)

  (1)将节能降碳、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得2分;

  (2)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得2分。

   

  二、所属重点方向(五选一填报,50分)

  1.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50分)

  (1)用能系统电气化节能改造,实现供暖、制冷、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全面电气化,得20分;

  (2)新增公务车,新能源汽车比例达30%,得3分,单位设置充电设施,得2分;

  (3)厨房电气化达70%,得3分,全电厨房,得5分;

  (4)无直接利用化石能源情况,得5分;

  (5)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或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得5分;

  (6)供热供冷系统采用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设备采购能效为一级产品,或循环水泵、通风机等用能设备采用变频调速,得5分;

  (7)用电分户、分区、分项计量,能够分析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用电情况,得5分。

   

  2.可再生能源应用(50分)

  (1)应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每50KW得5分,不超15分;

  (2)充分应用光伏风力发电,在市电使用中削峰填谷,得5分;

  (3)使用太阳能、风光互补等可再生能源路灯,得5分;

  (4)采用太阳能、空气能作为生活热水系统辅助热源;得5分;

  (5)新增公务车,新能源汽车比例达30%,得3分,单位设置充电设施,得2分;

  (6)可再生能源能与常规能源系统并联运行,并优先使用,得5分;

  (7)可再生能源具备单独计量与评价系统,得5分;

  (8)雨水收集利用、中水利用或废热、冷源利用等,得5分;

   

  3.绿色低碳建筑建设(50分)

  (1)达到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或二星级绿色建筑及以上标准,得10分;

  (2)强化绿色低碳运行管理,制订相关制度,得5分;

  (3)充分采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和节水型器具,得5分;

  (4)绿化率达30%得3分,达35%得5分

  (5)空调系统主机及新风机组,开启台数(功率)根据室外温度、室内温度、CO2浓度等科学设定,动态管理,得5分;

  (6)合理设置电梯群控方式,得3分,具备电梯系统能量回馈装置,再得2分;

  (7)具备海绵城市或中水利用特征,或给水采用叠压变频设备,得5分;

  (8)建筑围护采用保温系统和气密性好材料,检查完好,得5分;

  (9)每采用一项先进适用的节能降碳、节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得1分,总分不超5分;

   

  4.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50分)

  (1)建设智能化能源管控系统,得10分;

  (2)依据GB/T 29149,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得10分;

  (3)实现建筑能耗和碳排放计量、监测、分析、预测,得10分;

  (4)加强用能用水设施设备节能降碳、节水运维管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维护保养、诊断调试,得10分;

  (5)实现供暖、制冷、电梯、照明等用能系统集中监测控制和运行优化等功能,其中空调能根据末端负荷,自动调节工况,照明按预先设置,调节开闭及照度,电梯实现合理群控,得10分。

   

  5.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50分)

  (1)近1年,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中小型数据中心不超过1.5,得20分;

  (2)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或余热利用能力,得5分;

  (3)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得5分;

  (4)近年有绿色化改造提升,得5分;

  (5)符合省市数据中心科学布局,得5分;

  (6)具备集约建设水平,得5分;

  (7)算力负荷利用水平(机柜年均用电功率平均值与数据中心机柜标称功率平均值的比值大于30%以上),得5分。

   

  注:1.此表由申报单位自评,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复核评分;

  2.“135”指1km以内步行,3km以内骑自行车,5km以内乘坐公共交通;

  3.除长期有效的制度文件外,各项评价指标证明材料为近两年的工作情况。

 

附件3

  绿色低碳公共机构推荐表

  推荐地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所属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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