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管〔2016〕52号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厦环控〔2016〕3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黄标车淘汰任务按进度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今年的黄标车淘汰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属单位,并督促其落实到位。
二、今年要求淘汰的黄标车(详见附件)不再作统一集中收缴处理,由我局协调市物资回收公司配合上门揽收黄标车,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报废事宜,所有报废手续必须于
三、拒不报废或者借故拖延不及时将黄标车作报废处理的,将上报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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