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5-HCGK-SH476 |
招标人名称、地址: |
厦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事务中心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70号-1第8层东侧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592-5333805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
招标项目名称: |
吕岭路295号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 |
电梯;数量:1台。 |
招标项目预算价: |
34.2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2、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人针对本项目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
1.投标人所提供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货梯制造许可等级为B级(含)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许可参数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载重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若其生产许可证备注“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则应提供类别、品种、名称、速度、载重等参数均覆盖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整梯型式试验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货梯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对应的许可参数范围须满足招标货物相应技术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
即刻起至2025年08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00-12:00:00]或下午[2:30:00-6:0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招标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上午[09:0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5年08月19日]上午[09:0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
招标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 谢小姐 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小姐 0592-5333805 |
其他: |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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