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0:10 字号: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304室,邮编:361018,电话:0592-289626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信息供给,丰富公开内容。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分工,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度,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主动公开288条信息,其中局门户网站发布151条,含动态信息类48条,机构概况类6条,主动公开文件20条,其他77条;“鹭岛后勤”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37条。广泛开展政民互动,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民意征集4期、问卷调查4期,共收到意见建议59条;及时处理“网上咨询”“公众留言”栏目中的来信,其中网上咨询4条,公众留言1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答复质量。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和答复,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答复主体、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等规范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回应,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个人和商业企业的信息公开申请,无超期情况。

  三是全流程把控,提升公开质量。坚持把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明确局办公室为网站管理责任处室,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受理点工作方式方法,指定3名人员分别负责网站信息管理和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督促网站管理落实情况,确保网站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稳定运行。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做到信息发布经部门负责人、保密审查人、局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于门户网站上发布,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严谨。今年,我局收到市府办下发的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共12份,检查结果均未存在单项否决项。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保障信息安全。持续完善规范平台栏目设置,定期摸排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平台的系统建设和安全防护情况,统一进行漏洞扫描,做到运行情况明、数据底数清,及时修复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平台数据库Oracle MySQL一个已知安全漏洞。2024年度,我局收到市府办关于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12份、市委网信办关于网络安全态势通报7份、网安支队网络安全监测情况通报7份,均未出现安全漏洞,无网络舆情、网络安全事故。

  五是落实监督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中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针对局门户网站考核中出现的问题,拉单列表,责任到人,及时复查并整改。高度重视公众力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链接,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024年度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妥推进,但在平台优化建设和互动回应方面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快、不新的情况;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开展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的期数较少,政民互动不够频繁;三是由于职能特点,我局自身发文的政策和制度文件少,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总量少。

  2025年我局将持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一是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及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拓宽政民互动的渠道,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关于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并逐步采纳制定工作措施;三是积极转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事务部门参与制定的政策、制度文件,针对政策实施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四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素质建设,严格把关信息来源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主办单位: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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